作者: 來源: 日期:2023/2/23 14:43:19
1、護欄施工時應準確掌握各種設施的資料,特別是埋設于路基中各種管道的準確位置,在施工過程中不允許對地下設施造成任何破壞。如遇地下通訊管線、泄水管或涵頂填土深度不足時,應調整立柱位置,或改變立柱固定方式。
2、當立柱打入過深時,不得將立柱拔出矯正,需將其余全部拔出,將其基礎重新夯實后再打入,或調整立柱位置。
3、橋梁護欄應安裝法蘭盤,注意法蘭盤的定位和立柱頂面標高的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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